明朝科举第一大案──南北榜案

明代绘画中所描绘的殿试
明代绘画中所描绘的殿试。(公有领域)
扁康丸 Pyunkang

文/远山

洪武三十年,南京礼部会试放榜。一共录取五十二人。第一名宋琮,南方人。第二名、第三名往下看,还是南方人。一直看到最后一名,竟然没有一个北方士子。

这一下,北方考生炸了锅。

有人直接告到朝廷,说主考官刘三吾本来就是南方人,这次一定是“私其乡”,故意偏袒南方考生。

朱元璋看到榜单,也起了疑心。

一场原本已经考完的会试,就这样变成了洪武年间的一桩科场大案。

几个月后,第一张榜被整张推翻,主考官被流放,副主考官、复查官,连已经高中状元的人都被处死。

朱元璋重新阅卷,再取六十一人。结果这一次,又是一边倒——但换了过来:第一榜,全是南方人;第二榜,全是北方人。

后来的人把这桩案子叫做“南北榜案”,又叫“春夏榜案”。

52个人,北方一个都没有

洪武三十年是1397年。那一科会试,主考官是刘三吾,副主考官白信蹈。

刘三吾当时已经是朝中老臣,湖南茶陵人,博学能文。朱元璋早年制定礼制、修书、整理科举制度,都曾让他参与。《明史》甚至记载,朱元璋曾把他与另外两位老臣汪叡(汪睿)和朱善并称“三老”。

照理说,这样一个八十多岁的老臣主持会试,不算什么奇怪的安排。奇怪的,是放榜结果: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一共取中宋琮等五十二名贡士,竟“皆南士”。

北方无一人上榜。

接下来三月殿试,福建人陈䢿又被取为第一,也就是状元。

北方士子哪里受得了。他们已经不是“考得差一点”,而是整个北方一个读书人都没考上。实在是奇耻大辱。

很快便有人上告,认为考官都是南方人,故意把名额留给自己人。

状子一路直达天听,明太祖朱元璋没有把这当成普通牢骚。他下令重查。

朱元璋派人覆阅,结果还是没翻案

朱元璋找来侍读张信等十二人重新阅卷,连新科状元陈䢿也被拉进复查。皇帝的意思很明白:你们再看看,北方卷子里难道真的一个能取的都没有?

结果张信等人看了一轮,回来禀告圣上,仍然没有翻出足以改变榜单的北方卷子。

这下事情更是闹大了。《明史》记载:“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实属之。”民间又有人说,张信等人是故意把北方最差的卷子挑出来送给皇帝看,好证明第一批考官没有错。

朱元璋听完,龙颜大怒。

到这一步,案子已经不再只是“南方考生是不是比较强”了。在皇帝眼里,这开始像是一群考官联手欺骗朝廷。

状元也没能逃过

副主考官白信蹈、覆阅官张信,以及状元陈䢿等人均被处死。刘三吾因为年纪太大,免死,发配边地。原先取中的宋琮等人,也受到牵连。

前一刻还是状元,下一刻成了死囚。陈䢿恐怕是中国科举史上命运最急转直下的状元之一。

正史《明史》留下的纪录很简短:“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䢿等,戍三吾于边。”短短十几个字,第一张榜上的命运已经全变了。

但事情还没完。榜单既然推翻,总要重新取人,朱元璋干脆自己来。

皇帝亲自阅卷,第二榜又走向另一个极端

朱元璋重新阅卷。最后取中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再次举行殿试。这一次,韩克忠被取为第一。

《明史》接着写了一句:“皆北士也。”第一张榜,五十二人全南方。第二张榜,六十一人全北方。前后只隔几个月。

所以后人才会叫它“南榜”“北榜”。春天一张榜,夏天又是一张榜。同一年,同一次科举,竟然出现两套完全相反的录取结果。

南方人真的强到可以包办全部名额吗?

这也是南北榜案最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如果完全按照后来官方定罪的逻辑,那就是刘三吾等人徇私。可很多后世研究者并不这么看。

明初南北文化教育的差距,本来就很大。宋元以来,江南经济发达,书院、私塾、藏书和科举传统都比北方更完整。元末明初长期战乱,又对北方破坏更重。同样考经义、文章,南方考生整体优,并不奇怪。后来明朝历科进士和状元的籍贯分布,也一直显示江南优势非常明显。

刘三吾本人也有一点很值得注意。他是湖南人,可洪武三十年那张“南榜”里,湖南人并没有因此大量上榜。如果真是单纯为自己乡里徇私,结果并不十分吻合。

所以很多后来研究倾向认为:舞弊未必是这桩案子的核心。皇帝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北方一个进士都没有,朱元璋接受不了

明朝建国不到三十年,北方曾长期处在元朝统治之下。对朱元璋来说,科举不只是选几个会写文章的人,也是把各地士人纳入新王朝的一种办法。

如果最高级别的考试一放榜,北方一个人都没有。北方士人会怎么想?是不是朝廷只信南人?是不是北方人永远进不了中枢?

这些问题,对一个刚刚建立不久的王朝,比某一篇文章高几分低几分重要得多。

中国社会科学网引用《明英宗实录》追述此事时,仍说朱元璋是“怒所取之偏”,之后另选韩克忠等六十一人。后来学界谈到这桩案子,也常把它放在南北政治整合与人才区域平衡的背景下理解。

但若因此说朱元璋从一开始就布好了“南北榜”这盘棋,也没有足够史料支持。更像是榜单出来之后,皇帝发现结果无法接受,于是直接用皇权把它扳向另一边。

只是这一扳,代价太大。

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南北榜案之后,明朝并没有立刻实行南北分卷。《明史》记载:“然讫永乐间,未尝分地而取。”也就是说,直到永乐年间,会试仍没有正式按地区划分名额。

真正开始制度化处理这个难题,是朱元璋死后二十多年。洪熙元年,明仁宗命杨士奇等人商议取士比例,先定南北名额。后来到宣德、正统年间,又逐步形成南、北、中三卷。

如果按一百人计算:南卷取五十五人,北卷取三十五人,中卷取十人——按南北中不同地域的不同比例来取士。

南卷包括应天、苏州、松江、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等地;北卷包括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以及部分江淮地区被列入中卷。

这套制度很有意思。它等于公开承认一件事:全国考生用同一张卷子、同一套标准排名,看起来最公平,结果却可能让教育发达地区长期包办名额。可如果按地区保留名额,又等于承认录取并不完全只看文章质量高低。

明朝最后选择了后一种办法。

一张榜,逼出了一套制度

洪武三十年春天,刘三吾等人放榜时,大概没想到这五十二个名字会惹出这么大的祸。这场案子没有留下“谁偷偷拿钱买题”那样明白的证据,也没有哪封密信可以把真相一把揭开。

它留下的是一个更麻烦的问题:当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差距很大时,科举到底应该只看分数,还是兼顾地域?

后来的明朝,只能重新设计规则:南卷五十五,北卷三十五,中卷十。

洪武三十年那张惹出人命的榜单,最后变成了明代科举制度里一条长期存在的分界线。

参考资料:
本文主要参考《明史‧选举志》《明史‧刘三吾传》、相关地方文史资料、中国社会科学网:〈《明实录》建文朝科举书写及其意涵〉。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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