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冀亲身经历示警:引渡恶法逼人送死

引渡恶法,送中条例
港商罗先生因受大陆优惠政策吸引1995年到东莞设厂,2005年却遭大陆政府巧立名目收税,2011年他回香港期间厂房更被强拆,历经7年官司申诉无果。(陈仲明/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梁珍香港报导)“我们经常上去大陆的人,(中共)可能随意安个罪名给你。”年近六旬的香港商人罗先生,早在1995年已到大陆东莞设厂,投资400多万生产人造植物。在大陆投资逾20年,却遭遇大陆巧立名目收税、司法不公等,甚至厂房一夜间被强拆,历经7年官司申诉无果。他希望以亲身经历告诉港人,如果强推引渡恶法(《逃犯条例》修订),“等于叫香港人上去送死。”

       

罗先生手持厚厚的申诉资料,他表示因受大陆优惠政策吸引,1995年投资400多万,到大陆东莞石碣镇沙洲区西侧工业区设厂,生产人造植物。但10年“蜜月期”过后,噩梦就开始。

先是2005年被东莞当局以逃税名义,巧立名目要求他补税,“我们以三资企业进大陆投资,和外经委签的合同,一直按章办事,海关、税务局都承认。但到2005年税务局就说不承认这份合同,要从新签订。”

厂房被推土机夷为平地

一般查税查3年,当地税务局却“查足10年”,最后以他“香港的公司名字和国内的公司名字是一致的”,声称是关联公司,要求他将已交上去的报表利润重新加大30%,从而达到征税的目的。罗先生交完地税,当局又要他交国税,“层层收费”。他无奈之下,选择暂停工厂运作,将大部分机器从东莞转到湖北,原厂保留部分设备做研发。

2011年当地镇政府伙同一家房地产发展商等,想要征地卖钱,发展房地产。当局表面上和他协商谈条件,却趁他回香港的时候偷袭强拆。5月8日晚,镇政府突然组织当地执法人员和所在村的力量,出动推土机将他逾1,700尺的厂房夷为平地,连他看管厂房的多只狼狗也被压死,广东电视台当时都有报导。

利好港人措施“属空谈”

虽然中共声称为港商投资大陆推出各种利好措施,但罗先生指,实际是“讲一套做一套,两个对待”。因该工业区只有他一个香港人的厂房被强拆,其他本地人都获得赔偿。“因我的租约期最长,我认为,他们一开始就不打算赔,就打算对香港人强拆了事。”

罗先生为求公道,从此开始漫长的法律维权路。2011年到2018年7年间,打了十多场官司,告到最高人民法院。他称最荒谬的是大陆司法不公,“初级打倒中级判决”。2013年东莞中级法院已作出裁定,厂房未认定为违章建筑,但申请赔偿时,初级法院却以未有办理报建手续,声称是违章建筑不予赔偿。由于他坚持,最后赢得行政诉讼并取得国家行政赔偿金,但只有他所损失的金额约一成。他不满基层法院野蛮判决,继续层层告到最高人民法院,但判决结果是“程序已完,列为不受理案件”。

罗先生对到大陆投资感到后悔,“如果当年400多万投资香港房地产,早已发达。”7年的维权路,更让他付出金钱、精力,还要承受家人不理解的压力,甚至亲朋好友的嘲笑。但他坚持要讨回公道,最终走完所有法律程序,仍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充分说明大陆司法不公。”

涉事的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刘始团,2013年因涉嫌严重渎职被双开。另一涉事的达鑫发展商法人代表也一度失踪。据当地消息人士称,两人后台均是已落马、因受贿亿元被判无期的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刘志庚时任东莞市市长。

忧推恶法港经济一落千丈

罗先生批评基本法草委会委员谭惠珠早前声称大陆是“阳光司法”,是一个谎言,自己则是大陆司法不公的活生生见证。“希望无论是政府官员,或者支持通过的议员,希望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投票,不要做举手机器。”

他称引渡恶法比“23条还要更恐怖”,批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不理13万人上街抗议的民意,强推恶法将导致香港经济一落千丈,“到时候香港还可以做什么呢,难道做渔港?有能力的,都会离开香港。”

责任编辑:陈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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