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耀采访报导)跨国有组织犯罪正将加拿大视为资金流动、资产配置与影响力渗透的重要据点。专家警告,这类结合诈骗、洗钱与跨境金融操作的犯罪网络,已不再只是远在东南亚的问题,而是直接考验加拿大的金融监管、联合执法与国家安全体系的议题。
加国已成跨国洗钱、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重要据点
2026年9月29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对加拿大的(成员国同行专家)相互评估报告指出,加拿大虽然已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制度,但仍需改进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并优先调查和起诉复杂洗钱案件。该报告特别提到,加拿大面临的重大洗钱风险来自贩毒、诈骗、商业欺诈和税务犯罪等。
FATF认为加拿大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对复杂洗钱案件的调查与起诉成效不足;资产追缴效率有待提升;对专业洗钱者的执法仍是挑战。
加拿大反洗钱与金融犯罪领域的资深专家、前加拿大王家骑警(RCMP)官员克莱蒙特(Garry Clement)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各式各样的国际犯罪分子居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已经成为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重要据点之一。他们之所以来到加拿大,是因为加拿大的法律过于薄弱。
加拿大拥有非常健全的银行体系,但在加拿大要把金融案件成功送上法庭并完成审判,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一点犯罪集团也非常清楚,他们也知道执法部门受到许多限制,难以有效执法。
加拿大需填补制度漏洞
克莱蒙特表示,加拿大必须正视现实,认清这些问题并填补制度漏洞。他认为,加拿大确实存在很多结构性弱点,而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Jordan案”与“Stinchcombe案”这两项重要判例带来的局限性。
在这两个加拿大刑事程序的重要判例中,Jordan案规定,案件自提出控罪起至审判结束,省法院一般案件的时限为18个月,高等法院案件或经预审的省法院案件时限为30个月;超过期限即推定延误,除非控方能证明存在例外情况。Stinchcombe案则要求控方广泛披露相关证据。
对于涉及跨国资金流动、大量电子证据及国际司法协助的大型案件,这两项要求会造成巨大的程序与时间压力;但案件复杂性若确属控方无法合理避免,仍可能构成Jordan框架下的例外情况。
克莱蒙特说,尽管加拿大最高法院最近表示,在复杂案件中这些时限可能不完全适用,但对于有关跨国洗钱的复杂案件而言,相关规定仍然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我们确实需要重新检讨这些问题。”
克莱蒙特还认为,因为一些国际金融活动需要某些专业人士,例如律师等,应对这些人施加更严格的规范。“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涉及洗钱活动,而我们必须堵住这些漏洞。”
他强调,自己过去18年来一直主张,加拿大需要制定类似《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RICO)的法律。
RICO是美国1970年为打击黑手党等有组织犯罪而制定的法律。它允许检方将一连串相关罪行认定为“诈骗模式”,并追究利用犯罪企业获利或指挥犯罪活动的组织与首脑,而不仅限于直接实施犯罪者。加拿大虽有犯罪组织罪及犯罪所得没收制度,但并无完全对应的RICO式法律,因此不时有改革呼声主张引入类似机制。
台湾经验值得借鉴
由出身中国福建的陈志主导经营的“太子集团”是近年来亚洲规模最大、跨境性最强的犯罪洗钱网络之一。该集团在柬埔寨等地设立大量园区,涉及人口贩运、强迫劳动、网络诈骗、非法赌博等多项犯罪活动,并透过庞大的离岸公司与跨国账户体系,将巨额不法所得洗白。
台湾金融情报中心(法务部调查局洗钱防制处,AMLD, Taiwan)因侦办该案的出色表现,获颁2026年艾格蒙最佳案例奖(Best Egmont Case Award)。
台湾在侦办“太子集团”跨国洗钱案时,将金融情报与执法行动相结合:由台北地检署统筹,调查局洗钱防制处提供金融情报,并指挥调查局、刑事警察局及地方警察机关执行查缉、逮捕与资产查扣。
克莱蒙特认为,这种多方联合行动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金融情报中心内部配置了真正的警务人员,而加拿大的金融情报单位基本上完全由(调查)分析人员组成。我认为台湾的作法具有一些优势。”
他认为,台湾能够如此迅速地采取行动打击该犯罪组织,显示出台湾在建立执法队伍与专业人才体系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他希望“与台湾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加拿大联邦政府近年推动成立加拿大金融犯罪署(Canada Financial Crimes Agency, CFCA),定位为全国打击金融犯罪的主要执法机构,重点针对洗钱、诈骗、跨国有组织犯罪、制裁规避,及其它复杂金融犯罪案件。联邦政府于2025年10月20日宣布将设立该机构,并在2026年4月27日提交了设立该署的C-29法案(Bill C-29)。
克莱蒙特表示,近期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加拿大的报告显示,加拿大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期待加拿大即将成立的金融犯罪署(CFCA)在这方面发挥作用。
克莱蒙特是加拿大资深反洗钱与有组织犯罪专家,曾在加拿大骑警(RCMP)服务约30年,退休时担任全国犯罪所得计划主任,之后出任安省科堡(Cobourg)警察局长。他曾参与大型卧底行动,调查洗钱、走私及跨国犯罪,并曾在香港担任RCMP联络官。退休后创立顾问公司,经常就外国干预、跨国镇压及国家安全议题发表评论。
他的著作有《卧底五十年:黑金、组织犯罪与加拿大王家骑警》(Under Cover: Fifty Years of Dirty Money, Organized Crime and the RCMP)及《加拿大遭渗透:爱德华王子岛如何成为中共的前进基地》等。
责任编辑: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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