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禁令范围远超起底 被指变相立辱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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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香港民众在遮打花园举行医护人员集会,反警暴力。(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日前,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对警员起底。禁制令内容非常广,规管范围远超起底,受到多方批评。有大律师形容,禁制令是变相立下辱警罪,违者可被判监。同时多方担忧,这项禁制令媒体自由可能受到限制。

       

大律师黄宇逸还质疑,记者在记者会上不断追问警察问题,是否也可能违反禁制令。他指法庭11月8日会再开庭决定是否延续禁制令,届时法官有权再修改内容。

自6月反送中运动以来,香港警察因过度滥权、滥暴而受到香港市民的唾弃,同时手无寸铁的网民“起底”港警的个人信息,希望起到震慑作用。

香港律政司及警务处10月25日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市民公开警员及其家人资料,并于当日下午获法院颁发临时禁制令

临时禁制令列明,禁止在未经相关人士同意下,非法及故意地公开警员及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室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员证明文件、Facebook账户、Instagram账户、车牌号码以及警务人员与家属的任何相片。

同时也禁止恐吓、骚扰或威胁警员以及其家人;禁止协助、唆使、煽动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临时禁制令有效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时30分。

有关“恐吓、骚扰”等行为的禁制,被指引伸更多不合理情况。

《苹果日报》报导,大律师黄宇逸指出,“骚扰”、“烦扰”及“干扰”的定义很阔,巿民在街上不断辱骂警察,或一直追着警察询问其执法理据,都可能已经违反禁制令,构成民事藐视法庭罪,可被判罚款及监禁,因此他形容禁制令是变相立下辱警罪,违反者可能要坐监,等于面对刑事惩罚。

黄宇逸还质疑,记者在记者会上不断追问警察问题,是否也可能违反禁制令。他指法庭11月8日会再开庭决定是否延续禁制令,届时法官有权再修改内容。

25日下午临时禁制令颁布后,反对派议员纷纷提出批评,指其涵盖范围太大。公民党杨岳桥对此“表示失望”,他形容禁制令范围如宇宙般广阔,并认为会妨碍新闻从业员的工作,公众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禁令。

上述临时禁制令被认为可被用来进一步掩盖同抗议民众发生冲突的警员的身份。香港记者协会表示,这项禁制令让人们对媒体自由可能受到的限制“非常担忧”。

香港大学的媒体法专家法斯特对法新社说,这项禁制令禁制的活动,“远远超出‘起底’”。她说,在抗议活动中,记者和反对派人物也被“起底”,但是该禁制令却没有将保护范围涵盖他们。

香港律师戴安通(Antony Dapiran)指出,这项禁制令是一个“非常令人不安的发展”。他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严格限制,实际上将一系列完全合法的行为定为犯罪,这些行为现在将因为蔑视法庭获罪。

港媒《明报》报导,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临时禁制令的禁制范围大到离谱,法官却无加入抗辩理由。他举例说,教师点名读出同学名字,如学生中有警员子女,未经同意下宣读其名字亦算违反禁令,认为“教育局应通知所有学校”。

张达明认为,禁制范围之广,令社会弥漫极大的白色恐怖。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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