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楚舟、叶依帆香港报导)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0月23日于立法会会议上,正式宣布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草案。这一天,也是引发《逃犯条例》修例风波的导火线的杀人疑犯陈同佳出狱的日子。2019年3月,特首林郑月娥以“把陈同佳引渡到台湾受审”为名,力推《逃犯条例》的修订草案,暗中却夹杂着中共“私货”,试图扩大中共在香港的司法权,结果引发了香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民间抗争运动。
陈同佳在香港收监后,圣公会香港教省秘书长、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管浩鸣随后就到监狱探望陈犯,半年间时常去探望。10月18日管浩鸣称,陈同佳“希望去台湾自首”。有评论表示,“陈犯的想法十分明显是政治牧师管浩鸣代表中共政治意图的操作结果,可以说中共把‘陈同佳案’利用到了极限。”
10月23日上午9时,陈同佳走出监狱,在壁屋惩教所门外见记者称,“明白自己做了一些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带来很大的伤痛,内心亦一直受到责备及谴责,愿意为自己的冲动及错事自首,回台受审和服刑。”
当被问及“是否被利用成为政治筹码?”陈同佳沉默不语,稍有停顿后不断说“对不起”,陈身旁的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牧师管浩鸣很快用手势示意陈上车,随后陈犯上了管浩鸣的私家车离开。
陈由北京政协委员、牧师管浩鸣“看管”
10月23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会见传媒时称,在台湾杀人的陈同佳出狱后再次表示他愿意去台湾自首,但台方提出要派员来香港押解陈同佳,这是极度不尊重特区政府的司法。他同时指责台方不断改变立场的做法,并将全部责任推给台湾政府,声称“一个很容易处理的自首事件台方因为政治考量诸多阻拦”。
在台湾,蔡英文总统就陈同佳案表示,这是一个受通缉的疑犯,只有逮捕没有自首问题。蔡英文表示,现在做的每件事都是伸张司法正义,伸张主权,希望香港政府不要回避。
蔡英文10月23日上午也在金门表示,对于陈同佳案,她已经说过很多次,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香港公民,也一再强调不会放弃台湾的管辖权,既然香港政府不愿行使管辖权,替受害的香港人伸张正义,这件事就由台湾处理。
22日,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表示,22日下午透过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港府,希望港方协助台湾检警人员赴港将犯嫌与事证带回。但是23日凌晨港府发声明称,台湾无权派员到港押解疑犯,否则等于跨境执法。声明还称,陈姓疑犯“自愿到台湾自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
由于港府拒绝台湾派员到港押解,陈犯何时移交台湾受审悬于半空,目前陈犯暂时由中共北京政协委员、牧师管浩鸣“看管”。
始作俑者是特区政府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10月23日表示,为日后香港能够处理类似陈同佳杀人案件,香港应该修订司法管辖权条例,已经向保安事务委员会提出要求,接着下来会在保安事务委员会讨论这个问题,希望尽快处理。
尹兆坚认为,长远来说,司法管辖权条例一定要做的,简单地说在香港犯法的外地人或者内地被杀害的香港人,有关个案都可以在香港有司法管辖权在香港可以受审,同时也免得政府死灰复燃,再次搞送中条例。
他就陈同佳面对“自首”的状况和阻滞处境呼吁,台、港双方都以解决问题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商讨,“当然始作俑者是我们特区政府,我们的特首林郑月娥是罪魁祸首,十恶不赦,她一天不下台也收拾不了这个烂摊子的。而我们早已提醒了政府这个方案是不可行的,是严重破坏一国两制、打击香港市民的信心,全港市民都已经出来表态了,数以百万的人出来表态,但是她仍然不听。”
他希望林郑月娥不要再说不允许台警来香港做任何事,甚至执法,也不要纠缠一中的问题,“我觉得你要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地去做。我想举两个例子来驳斥她的态度是不对的。第一个是在这事没有发生之前,从来香港和台湾有着紧密的联系,包括航权的协议签到,是以台湾是一个政治实体去理解的,包括出入境的一些政策,港台关系,难道会无视他吗?”
港台3年前已有协商个案
港府以港台无司法互助协商为由拒绝了港台警方合作下移交嫌犯。然而在3年前,港台司法之间曾有移交刑事犯的互助协商经历,这使港府的说法成为托辞。
尹兆坚提到2016年荃湾水泥厂的藏尸案(石棺藏尸案),那个案子其实是一个完美的借镜案例。他说,当年4月的时候,有疑犯在荃湾工业大厦杀人,三个男子潜逃去台湾,香港政府和台湾经过磋商之后,三名疑犯因违反入境条例,被台湾当局递解出境。在递解之前,有九名香港警察到台湾,陪疑犯乘坐飞机回香港,一抵达香港就进行拘捕,从而那三名疑犯的个案也移交了法庭处理。
他质疑,曾经是可以磋商的,现在港府为什么说不可以,“我真的是莫名其妙。经过磋商我觉得这次这个例子就说明了:一,纵使在没有司法互助协议的情况之下,其实台湾和香港是绝对可以沟通的,这个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一个行政上的默契,这种行政上的默契其实已经可以处理实际的案例。”
他指出,林郑月娥一直说没办法做,是在欺骗香港市民。他同时也希望台湾方面参考这个例子。尤其这次比2016年的石棺藏尸案简单,因为当事人陈同佳是愿意“自愿”投案,所以不牵扯递解他到台湾。他建议,陈同佳可乘坐台湾方面的飞机(长荣),按飞机班次的时间、地点,台湾方面派出警员来到香港,并不执法,但是陪同他一起飞回台湾,在到达的时候才去履行他们的主权去执法,是完美解决的方法。
“但我觉得香港方是有一个责无旁贷的主动权,毕竟陈同佳在香港,而他是香港市民,他承担责任说愿意投案、自愿投案。在这个情况下,我觉得香港政府更加要主动同台湾方面讨论,并且提供有关的个案资料。当时就是台湾方便我们,让我们派九个警员去,但是不拘捕,飞机上都没有戴手铐,直到回到香港才捉,因为在飞机上他(陈同佳)还是无罪之身,到台湾了就做事了,是不是?那这个陈同佳如果是自愿的情况,应该更加不会反抗。”他说。
港府处理陈案备受质疑
另据香港电台的消息,新民主同盟议员范国威批评,港府拒绝台湾派员来港押解陈同佳、也不向台湾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口供、认罪书、证据等,询问若陈同佳在台湾受审时,因为香港拒绝提供司法协助,而令审讯无法公平进行,特区政府如何向死者家属交代?
邱垂正说,若陈嫌从此逍遥法外,恐将有逃亡、串证、湮灭证据之虞;港府若不提供相关卷证资料,也将使案件无法顺利侦办,司法正义无法伸张。若导致这些后果,港府必须负完全责任。
23日上午嫌犯陈同佳出狱后,在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牧师管浩鸣陪同下,与记者有个简短见面后,随即登上管浩鸣的私家车离开监狱,驶入香港何文田一个私人屋苑。陈犯何时赴台受审悬而未决。目前暂由管浩鸣“看管”,管浩鸣对香港电台表示,“会先找一个地方休息,让他(陈犯)与家人见面,稍后会与他谈谈情况,希望积极争取陈同佳能获公平审讯的情况下前往台湾。”
中共政协委员半年前开始布局
目前围绕嫌犯陈同佳最大的焦点是“自愿到台自首”,在什么地点,以何种形式移交嫌犯?但在港台之间产生了诸多争执,陈犯“台湾自首”被搁浅。
21日台湾陆委会发六点声明表示,港府企图将台湾纳入所谓的“一个中国”政治框架下,强调陈同佳案只有台湾才有管辖权,因为港府把台湾视为中国的一部分,因此台港之间就不能进行司法互助协商。陆委会同时又质疑从时间上以及劝服他自首的有关人士的背景,难以撇清他是“被自首”的可能。
台湾陆委会所质疑的劝服陈犯自首的有关人士是指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管名义上是一名牧师,但还有一个头衔是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
管浩鸣在众多场合的言行都表现出中共政协“党友”的配合性,其立场明显亲共,过去的言论包括力挺林郑政府的《逃犯条例》修订,以及在2015年6月一个电台节目上,用主人与猫的例子,来比喻北京与港人的关系,认为港人应该像猫,只要乖乖听话,才会得到更多自由。
围绕“陈案”,香港多家传媒10月18日报导指,管浩鸣早在半年前开始,已多次探望陈同佳。管浩鸣在18日对媒体表示,“数月前已劝服陈同佳,在香港的刑满后,前往台湾自首。”
据香港电台的消息,23日,管浩鸣陪同出狱后的陈同佳见记者,之后当问及坊间指陈同佳是“被自首”时,管浩鸣否认,还称特区政府绝对无这样做,特区政府介入的程度很少。
时事评论人士盛杰表示,管浩鸣的回答留下诸多“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蛛丝马迹。“管浩鸣自认劝服了陈同佳去台自首,争取重新做人的机会。”盛杰说,“如果是管出自单纯的个人行为,管作为一名牧师完全没有必要高攀港府,多此一举地替港府‘漂白’。”盛杰表示,管所言其实说明了管自己以及港府都是为党在“打工”。
管浩鸣赴台为陈同佳“台湾自首”铺路
10月22日,台湾国策顾问黄承国在记者会上的一段发言揭示,管浩鸣9月下旬隐瞒其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身份赴台为陈犯“台湾自首”铺路。
黄承国在22日记者会上说:“管牧师透过香港教会朋友与自己接洽,9月25日自己带管浩鸣去见内政部长徐国勇,徐事先不知道要谈陈同佳案,会面时,当管提起时,徐则说此事要政府对政府处理比较好,当场并无承诺任何事。”
黄承国还拿出管浩鸣名片证明其身份,并强调会面时不知道管有政协身份,“如果一开始知道他有政协身份,我不会和他见面,何况是部长”。
内政部长徐国勇21日也曾出面说明称,自己是二、三周前曾接到电话,有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拜会,因为是宗教领袖,而此属于内政部主管业务,因此照例接见。
徐表示,但会面后发觉管浩鸣此行目的是谈陈案,未答复任何承诺,后来管浩鸣欲再见面,他也拒绝,也未做出任何承诺及对警政署做出任何指示。
政协委员管浩鸣已被拒入境台湾
据香港电台的消息,管浩鸣原本打算10月陪陈同佳到台湾投案,管浩鸣上星期顺利到台湾,但近日再申请入台证时被拒绝。
另有台湾媒体报导,陈同佳和管浩鸣已被注记管制,将无法入境台湾。#
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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