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方天亮香港报导被港府利用来推动《逃犯条例》而引发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港女命案凶手陈同佳,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出狱。日前港府要求陈同佳赴台“自首”,台湾陆委会22日午表示已致函港府,要求港府允许台方派员来港接收港方证据,并押解疑犯陈同佳到台湾受审。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2日晚出席日王德仁即位庆典后返港,她在机场未回应陆委会建议,即时上车离开。陆委会晚上10点半表示,仍未获港府回应,呼吁港府负起责任,积极处理。
港府于10月23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表示,台湾无权派员到港押解疑犯,否则等于跨境执法。
北京政协参与“自首”劝说
10月18日,圣公会香港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牧师表示,陈同佳已表示愿意到台湾受审。圣公会是香港其中一个主要办学团体,而陈同佳正是香港圣公会旗下某中学的毕业生。
管浩鸣同时也是中共的北京市政协委员。他表示,他一向有到监狱探望囚犯,半年前主动认识陈同佳。陈同佳对于自己引发了《逃犯条例》争议(反送中运动)感到“很不开心”,希望去台湾自首后,香港的争端能得以平息。
第二天19日(上周六),林郑月娥表示已收到陈同佳方面来函。她认为,陈同佳计划自首“是一个令人释怀和宽心的结局”;她又称陈同佳的决定为香港社会“带来宽松的感觉”。
然而,此事却给台湾带来很不宽松的感觉。
专家分析:港府政治操作
两岸政策研究员张宇韶指出,这件事情发生前,台湾政府希望与港府建立司法互助,但港府置之不理,也不愿跟台签订司法互助,直到“反送中”议题发酵后,港府才拿这件事大做文章,“且刻意把台、港、澳纳入《逃犯条例》囊括(涵盖)的范围”。他表示这前后逻辑不一致的态度,应视为政治操作。
华府智库访问学者陈方隅表示,陈同佳个人主动到台湾投案,并不合理。香港已废除死刑,而台湾没有废除,哪有人会自己要求到一个可能会被判比较重的地方受审?
知名律师吕秋远在脸书发帖文表示,“自首,必须在犯罪事实还没有被知道以前”,就向警察部门报告自己是凶嫌。本案早就曝光,何来自首?陈同佳只是到案说明。吕秋远说,港府要求陈同佳到台“被自首”,但却不移交香港警方侦查的资料,要台湾司法机关怎么处理?
林郑为政治风险解套
资深媒体人李志德批评香港政府不走正道,台面上没有看到交出任何案件材料,也不承诺任何未来的合作。就是想方设法让陈同佳到台湾,然后所有的问题就是台湾政府的问题了。
他分析道,法庭有个很基本的原则,不能单凭自白判人犯罪。陈同佳案上了台湾法庭,不可能仅仅凭着陈同佳一句“人是我杀的”就定罪,检察官要有足够证据证明陈同佳杀人,法官才会判刑。若错失环节太多,就可能出现因为证据不足,法官必须判无罪的情况。
台湾没有从港府那里得到过任何侦办细节,陈同佳最初的口供是什么?有没有关键证人必须传讯?有没有什么证据因为港方的耽误而灭失了?有什么关键证据必须要香港方面提供?这些事目前外界都不知道,台湾如何审理此案?
而陈方隅还提到,目前已有许多香港学者呼吁,台湾政府不要中了林郑的计,不要配合她演戏、卸责、搞分化。林郑搞出“送中条例”这种事情,根本就跟陈同佳没什么关联,港府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司法正义,只是要让中共可以“光明正大”地拘捕人。
事关主权 台勿中计被矮化
陈方隅解释,国与国之间要走官方和正式的管道,没有什么私下叫人过来投案这种道理。
他认为,自己投案跟被政府送到台湾投案,这个是完全不一样的意义。如果是政府对政府,需要先签订“司法互助协议”,以对等的原则把人送过来。但现在香港政府明显是在背后推动,并且安排北京的政协委员陪同疑犯陈同佳到台湾,却用陈同佳以个人名义向台申请。台湾跟香港没有签署任何的司法互助协议,这样由港府把疑犯送到台湾,那代表的意义是“国内事务”的处理,这是非常危险的矮化主权行为。
台湾力促建台港司法互助机制
台湾法务部20日表示,陈同佳案加害者、被害者均为香港居民,且预谋犯罪地在香港,港方应有司法管辖权。台湾陆委会指出,香港“并非无管辖权”且杀人罪为“万国公罪”,港府有权续押追诉。
21日陆委会再度回应,批港府政治操作,“港府轻视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惊愕;且港府将台湾视为中共一部分,致台港间不能进行司法互助协商。”
陆委会表示,台湾已多次呼吁港方进行司法合作,让杀人犯得到应有的处罚,但港府皆“已读不回”。香港特首日前公开发言,却还是不回应司法互助请求,这不是政治操作,又是什么呢?
22日下午,陆委会召开临时记者会,宣布已透过既有管道,致函并致电港府,将派员前往香港接收港方证据,并押解疑犯陈同佳,于23日在香港出狱后,到台湾接受审判。
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表示,21日陆委会已要求台港双方相关部门能够讨论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以及有效处理案件。他又提到陆委会的原则,表示当局会透过正式司法互助方法处理案件,并无拒收问题,又表示台湾政府并未放弃司法管辖权,绝不卸责。明言案件“香港不办,台湾来办”。
蔡英文暗批港府不负责任 政治凌架法律
22日,台湾总统蔡英文谈及陈同佳案时表示,加害人及受害人都是香港人,香港很自然有管辖权及可作司法追溯及审批。她认为港府在这段时间放弃对公民的管辖权,对司法追溯采取不管的态度,令香港公民不能得到司法的伸张。
蔡英文强调台方愿意负责任亦有做准备,并无排除台方的管辖权,但必须要香港政府提供协助,否则台湾的司法机构在办理及审判过程中,无法取得完整的资讯和证据。
蔡英文反问,是谁政治凌驾法律很清楚,并不点名批评港府应管的时候不管。她指后续事宜会由台湾行政院处理,形容这次是司法管辖权和司法正义实施的问题,以及(香港)政府是否负责任的问题。
港人陈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湾杀害已怀孕的香港女友潘晓颖并弃尸,陈返港后因盗窃女友信用卡被捕,2019年4月,港府仅以洗钱罪判处陈同佳监禁29个月,扣除已羁押的13个月及假期后,10月23日,陈同佳刑满出狱。2019年3月,特首林郑月娥以“把陈同佳引渡到台湾受审”为名,力推《逃犯条例》的修订草案,结果引发了香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民间抗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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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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