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视插播17周年
推动信息自由的传奇

电视插播
2002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事件震惊中外,参与者中,很多人被中共判重刑或酷刑致死。(新唐人合成)

【大纪元2019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穆清综合报导)17年前的3月5日,吉林长春上空发射出了50分钟不同寻常的电波,说它不寻常,是因为这电波是用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青春为代价的真相传播,并以某种形式,永远留在了长春人的心里。

       

这一天,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的八个频道突然出现《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和《是自焚还是骗局》的画面,人们惊讶之余,互通电话,相告亲朋好友去看电视。

这就是2002年震惊中外的“3.05”长春电视插播事件,这一年是中共残酷打压法轮功的第三个年头。

四五十分钟的电视片,上百万长春民众收看,使很多人由此明白法轮功被中共造谣迫害和洪传世界的真相。

长春法轮功学员魏利生回忆:“3月6日早晨,我的老板看到我说,哇!法轮功。上市场买菜时,老百姓都在说,法轮功真厉害,天安门自焚,电视上报导说,那是共产党栽赃陷害法轮功演的一出戏,法轮功洪扬世界。”“也有人说,法轮功是不是平反了?”

就在人们还沉浸在震惊和喜悦中时,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却惊恐不安。他是凌驾宪法之上、一意孤行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以生命为代价的付出

明慧网报导,为阻止真相传播,江泽民下达密令,对电视插播者“杀无赦”。

2002年3月5日当晚,军队进入长春实施戒严,警察全部出动,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城大搜捕。

江泽民通过罗干向中共吉林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下达死命令限期破案,并叫嚣:“告诉全体公安干警,发现插播电视的法轮功,可以立即开枪打死,一周之内,破不了案,从长春市委书记到所有公安局及分局主要负责人全部撤职!”

此后,从插播第2天起不到20天,仅长春地区就有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在大抓捕中,很快就有至少7人被毒打和酷刑折磨致死,已核实姓名的有刘海波、李淑芹、李容、侯明凯。另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其中法轮功学员梁振兴、刘成军被非法判刑19年,周润君、刘伟明被非法判刑20年。

2002年3月,35岁的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李容(音),吉林大学毕业生,原在吉林省药物研究所工作,被当地警察以参与电视插播为由抓捕。李容在3月末4月初、被捕后极短的时间内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6日,34岁的吉林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沈剑利被抓,2002年4月下旬被当地公安迫害致死。

沈剑利(明慧网)

2002年3月10日晚,刘海波,春城医院的放射理疗师,从家中被抓,家中5000元现金和身上的钱被抢走,警察当着他妻子和两岁儿子的面,打断了他的脚踝。2002年3月11日凌晨1点多,刘海波命丧公安局,年仅34岁。

刘海波(明慧网)

2002年3月16日,一名三十多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长春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活活打死。该法轮功学员身体多处受伤,内脏被打得破裂多处,身体已经严重变形。

2002年3月18日,34岁的刘义被长春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打死在该刑警大队办公室里。

刘义(明慧网)

2002年3月20日,54岁的女学员李淑芹遭长久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长春第三看守所被摧残致死。

2002年3月20日,侯明凯在长春功友家里被抓,在绿园公安分局被连续毒打到凌晨4点后死亡,年仅34岁。

侯明凯(明慧网)

主要插播者刘成军,在遭受一年零九个月的残酷牢狱折磨后,于2003年12月26日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世;雷明在遭受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后,于2006年8月6日含冤离世;梁振兴在狱中受尽折磨,于2010年5月1日在公主岭中心医院离世。

2002年4月1日的图片显示:关押刘成军的房间内血迹斑斑,刘成军已无力保持自然坐姿。(明慧网)
雷明(明慧网)
梁振兴(明慧网)

插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以付出生命的代价维护着家乡父老的基本知情权,将自由与真实讯息带给中国人。

什么让江泽民如此害怕

新华网等中共媒体一直不敢公布插播电视内容。到底是什么让江泽民如此害怕了?

1992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向社会传出法轮功,其“真、善、忍”修炼原则,以及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深受人们推崇,短短7年时间,包括公检法,军队等政府机构的不同阶层,已有一亿人修炼法轮功,这引发了江泽民的妒忌。

初期,包括中共高层,以及民间反对打压法轮功的声音不断,迫害难以为继。为煽动民众仇恨,给迫害找理由,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江泽民集团开始炮制大量谣言和一系列假新闻。

其中,最为蛊惑人心的就是“天安门自焚伪案”。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自焚事件”。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该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该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

声明中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纪录片《伪火》,从各国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该片以触目惊心的画面和精辟严谨的分析,揭示了“天安门自焚”案的诸多疑点,从而证实了整个事件是中共为栽赃法轮功而炮制的伪案。

英雄们没有被遗忘

举世皆知,在中共极权统治下,中国是一个封锁消息的社会。但在面对不公不义的对待下,总得允许人有说话的权利。法轮功学员插播的内容并没有宣传反社会、恐怖、暴力等,仅仅是揭露了一些真相。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表示,普世价值最重要的一条是有言论自由,只要这个言论不伤害社会或个人,就受自然法和普世价值的保护。

“长春的法轮功学员在两会期间插播了反映法轮功真相以及被迫害真相的视频,恰恰正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他说,“从自然法的角度以及绝大多数国家的依法的价值上考量,我们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不仅仅是合法,而且他们的人格体现了勇敢的精神。”

平凡而伟大的英雄们,没有被遗忘。

2007年9月5日,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议会大厦,亚太人权基金会2007年度人权奖授予刘成军“丹心汗青奖”。

亚太人权基金会认为,刘成军烈士作为二十世纪中华民族的人权卫士,英名将长留青史。

2011年美国《标准周刊》(The Weekly Standard)发表长篇报导,标题为“进入细微的电波——几位不为人知的中国烈士如何帮助全世界的自由事业”,赞颂该插播真相的壮举帮助中国人获得自由世界的信息。

2012年年底,《标准周刊》又发表了另一篇有关长春插播事件的长篇报导。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认为,当今中国人突破中共网路封锁的动态网、无界网、自由门等软体的开发,就是因为受到这次插播事件的激励。插播事件已经成为推动信息自由的一个传奇。#

责任编辑:李穹

抢先评论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