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组织:香港警察滥用武力应受追责

2019年7月26日,超过2500名香港航空界职员和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聚集于香港国际机场接机大堂表达诉求,高呼“香港人加油”、“香港警察知法犯法”、“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号。(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08月16日讯】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周四(8月15日)表示,香港警察应该停止对民主运动示威者使用过度武力,遵守有关集会执法的国际标准。并呼吁对于滥用武力的警员追究责任。

       

香港反送中大规模抗议行动已进行了10个多星期,数以百万计民众走上街头,抗议民众与警方爆发的冲突日益加剧,警方对示威者的暴力镇压也不断升级。

人权观察中国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香港警方的装备和训练足以使他们可以遵守使用武力的国际标准,但他们明知故犯,却不断增强使用武力。”

该组织根据媒体报导和示威者的影像记录,列举了数起的警方过度或可能不当使用武力的情况,其中包括:

*在葵芳,警方向封闭的地铁车站施放催泪瓦斯,试图驱散示威者;

*在尖沙咀,一名女子据报遭警察发射布袋弹击中脸部,导致右眼受伤有可能致失明;

*在太古,据影片记录,警员近距离向示威群众发射胡椒球弹,当时示威民众正要从地铁站离开示威现场;

*在铜锣湾,警员以膝部将一名示威者的头部压制在地,使其脸部浸于自身血泊中。

人权观察指出,和平集会与抗议的权利是受国际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尊重人权和法治社会的基石之一。依照国际人权标准,执法机构应当保护和促进这一权利,原则上不应使用武力驱散非暴力集会。即使在实际上无法避免时,国际法也要求“将使用武力限制到必要的最低限度。”

该组织说,根据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香港警方可以针对示威者的某些行为使用武力,但应限于尽量减少伤害,并确保抗议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该组织说,在上周末抗议事件的影像记录显示,香港警队以危及示威者生命与健康的方式使用低致命武器包括催泪瓦斯、胡椒喷雾和布袋弹和野蛮武力。

在过去两个半月,香港警方已拘捕600多名示威人士。

抗议民众向特首林郑月娥提出五项要求,包括彻底撤回《逃犯条例》、对警方行为进行全面独立调查,以及释放被捕示威者。但迄今为止,林郑没有回应任何一项诉求,反而在媒体会上指责示威者,也不追究警员违规行为。

国际人权观察多次呼吁,香港警方不得使用过度或非法的武力,镇压和平抗议活动。该组织曾在6月28日致信给林郑月娥,呼吁港府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6月12日警察过度使用武力的指控。

人权观察敦促香港警方停止对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遵守国际法。

“警察暴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本加厉,导致公众愤怒不断滋长。”理查森说,“未来,香港警方必须遵守国际标准,有关当局则必须对警方行为展开可信、有效的调查。”

人权观察员说,导致香港情况在恶化,是因为香港当局和其北京的主子拒绝民意。国际社会必须向北京明确指出,它违反了香港的中英联合声明,是导致大规模抗议浪潮的原因。

人权观察是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对全世界逾90国的人权议题进行实地研究、报导和倡议。#

责任编辑: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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