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发代首”:曹操严于律己 陶侃以信取胜

曹操像。图片取自《月百姿》。(公有领域)

中国古代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保全自己的身体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古人通常不会自己割断头发,除非被处以“髡”刑。髡(音昆)刑,古时的一种刑罚,即剃掉男子的头发,让其颜面扫地,以示羞辱与惩罚。这种刑罚比挨打还令人痛苦。或许,这就是世人所说的:“士可杀,不可辱。”

       

正史中,有二则割发代首的故事。一位是曹操,一位是陶侃。但他们并不是遭受了髡刑,而是另有原因呢!

曹操严申军纪 割发代首

曹操亲率大军出征,途经一片麦田,下令军中将士不要践踏麦子,犯者以军法论处。所以骑兵都下马而行,以手扶麦,以免损害百姓的麦子。

行进途中,不料曹操的战马忽然受惊,直接窜入麦田中,踏坏了一大片麦子。曹操为申明军纪,遂即招来行军主簿,商议自己的践麦之罪。

主簿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对答,刑罚可以不加在尊者身上。主簿认为,丞相身份尊贵,怎么能够轻易加刑。

曹操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自己都不能遵守,又怎能率领部下呢?”作为军队统帅,眼下军务当急,身负社稷重任,不能自杀。于是曹操割下自己的头发,割发以代首,严申军纪。三军将士见了,无不悚然,彼此严守军令,不敢触犯。

魏武大帝曹操瑞应黄星,真人下世,他知道天助汉室,于是效古人知必死而守义,匡正汉室,救济苍生。曹操抑豪强,兴屯田,兴修水利,申明法度,力保汉朝国祚得以延续几十年。

陶侃割发为信 以诚取胜

晋朝时, 蜀郡有一小吏名叫杜弢(音淘),盗窃官府的库钱后,带领一批流民,袭击荆州官员。这伙盗贼横行荆湘,反抗晋朝王室。

建兴元年(313年),贼寇王冲自称荆州刺史,占据江陵。名将陶侃手下有一位参军叫王贡。王贡假传陶侃命令,任命杜曾为大都督,击杀王冲,并收降其军。陶侃召见杜曾,但杜曾不去,王贡也不敢面对上级,于是和杜曾举兵反叛。后来,王贡畏罪而逃,投奔杜弢。

陶侃派周访等人率军入湘,征讨杜弢。王贡率领三千精兵奔向武昌。陶侃派郑攀及伏波将军陶延夜袭贼军,大败敌方,收降上万人。王贡撤军逃遁。不久之后,王贡再次向陶侃挑战。对阵之际,王贡见到昔日的上级,有意气气他,于是把双脚高高地搁在马背上,表示没把陶侃放在眼里。

陶侃并不急于迎战,而是远远地平和地对他说:“杜弢本是益州小吏,盗用库钱,其父死了他都不奔丧。你本是一代英才,何苦跟随盗贼?况且天下有白发老贼吗?”言外之意,做贼的哪有活得长的?

王贡觉得陶侃的话很在理,于是收敛了狂妄的姿态,顺势把脚放了下来,说话的态度也变得温和了。陶侃见状,知道可以以智诚取胜。他割下自己的头发作为信物,派使者交给王贡。古人的理念中,头发可以代表头颅。割下头发象征以自己的脑袋和你交往,含有“刎颈之交”的意思。

王贡见陶侃有如此诚意,遂即率军归降。杜弢经此变故,其他部将也相继溃散,杜弢最终也兵败身亡。陶侃不费一兵一卒,收降了王贡,解除了一大患。@*#

事据《三国志》卷1,《晋书》卷66

作者:杜若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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