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旬教师控告江泽民
遭报复

江泽民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2018年4月22日举办“4.25”中国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19周年活动。(陈柏州/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穆清综合报导)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退休教师,80岁高龄的李远钦,因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遭报复,被停发克扣退休工资。

       

明慧网报导,当局截断其经济来源,致使李远钦和她住在医院里靠药物与护理维持的老伴,也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保命钱被劫走。

在经济和精神双重迫害下,李远钦老人一只眼睛完全失明,另一只眼睛也仅存一点微弱视力,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

2015年,中共当局一再宣称“依法治国”、“有诉必应”、“有案必立”,面对江泽民破坏宪法、迫害法轮功、卖国、腐败治国等罪行,法轮功学员们开始向最高检察院、法院,对江泽民提出控告。作为一名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教师,李远钦也是“诉江”中的一员。

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延续至今,给上亿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以及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治越发黑暗,官吏越发贪婪残暴,社会道德越发沦丧。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

目前,已有将近21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迫害大法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共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向最高法院对江提出公诉,把其绳之以法。

此义举还获得全球响应。截至2018年4月22日止,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统计数据显示,已有32个国家及地区、逾278万位民众签名支持。

然而,法轮功学员的依法所为却成了遭中共报复迫害的理由,许多人因而被抓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

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但事实是法律在中共手中往往是一纸空文。

2015年9月21日,重庆江津区警察指使社区人员对当地“诉江”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审问。

2016年初,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胁迫江津区教委停发教育系统13位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并叫嚣这13位法轮功学员如果有一个在2016年1月30日前不签字“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那就停发他们家属的工资,甚至开除他们子女的公职,态度嚣张至极。

从1999年7.20至今,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一直实行“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政策。

经济迫害及株连政策造成:父母修炼的,子女下岗;子女修炼的,父母下岗,停发工资,扣发退休金和养老金,断绝经济来源。这些手段将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置于极度的困境中。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菜市街小学积极配合“610”办公室,停发了法轮功学员李远琦、李远钦的工资。

两位法轮功学员去找菜市街小学的书记王成飞和校长吴红卫,但二人态度恶劣,特别是书记王成飞叫嚣不签字不“转化”就不发工资。

为了生存,李远钦就到相关领导部门走访,得到的回应不是互相推责,就是喝斥、嘲讽、谩骂、甚至叫来保安强行推拉出门。

近年来,中共骚扰和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也同样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

美国国会议员达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表示,支持法轮功学员大规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江泽民和中共应该为其犯下的罪行负责。

罗拉巴克说:“中共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人权侵犯者,我们(美国)不应和其它正常的民主政权同样对待它。中共犯下很多罪恶,(打压)宗教自由,迫害法轮功、基督徒和中国的其他人士。”(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这种骚扰应该停止。

他说,“如果他们继续报复自己的民众,美国应该公开站出来,不仅仅大声(谴责),我们还要亲自帮助那些受难者。”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前主席卡特里娜·兰托斯·斯维特(Katrina Lantos Swett)谴责中共骚扰和抓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她希望将被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纳入由兰托斯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特赦组织在美国国会山联合发起的“捍卫自由计划” 的“认领(adopt)”名单,进行营救。#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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