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采访报导)“他们拿着股民的账户交易,而股民根本都不知道。”青岛啤酒退休职工刘先生说。近日,青岛啤酒退休老职工状告公司过户买卖职工内部股一案开庭,更多相关证据呈现出来。涉案交易公司被指存在私刻公章、挪用客户资金等非法交易行为,而用户的资金账户疑遭长年盗用。
大纪元此前报导,青岛啤酒内部职工股案的当事人刘先生于1993年买了公司的股份,从未领过红利,在2016年2月退休后,想拿回自己的内部职工股收益,却意外发现其股票账户已为零。他认为,这是青啤公司内部操作的。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
该案10月11日开庭时,法院调取了刘先生账户的所有股票交易记录(从1994年到2018年),指称刘先生是老股民,挣了很多钱。刘先生一看记录,也大吃一惊,密密麻麻的交易记录,长达近200页(有光盘)。交易记录显示,刘先生的股票账户与5家公司有交易,开了5个资金账户。这5家公司包括国元证券、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天勤证券等。
交易记录涉及的国元证券于2007年正式成立。刘先生告诉大纪元记者,当时国元证券通知用户重新开户登记,换卡后使用密码交易。他这时也开始投资做股票,买了五六只,后来因为股票跌下来,就没有卖,几年来再没有交易。但是在这期间,自己的一部分股票却被买卖交易了。
刘先生质疑,一是谁能用自己的账户交易?二是交易的资金哪去了?“现在显示亏损了30多万。像中国石油我买了8000股,我卖了2000股,就没动过,现在还剩下6股。他们拿着股民的账户交易,而股民根本都不知道。”
交易记录涉及的另一家公司是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也是此前(1993年~1997年)参与青岛啤酒股票(内部职工股转A股)交易的结算参与人。
据中共央行办公厅银办函[1997]409号,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7年7月23日,被中共央行同意更名为“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此后,青岛市工商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称,青岛市弘诚信托公司自1997年8月17日至1998年3月16日保留6个月,保留期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刘先生质疑,青岛市弘诚信托公司是1997年8月17号工商登记的,此前的交易都是非法交易。
青岛市弘诚信托公司在相关文件中承认了该非法行为。1997年8月22日一份盖章青岛市弘诚信托公司的文件显示,其在给青岛市工商管理局的信件中称,“这次到贵局重新注册登记,才意识到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就刻制公章,这是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
已吊销证券分司未注销 仍从事交易
刘先生表示,“这个账户的收益我基本上知道,但是现在看起来,有些股票没有了,对不起帐来。他们用了我的账户,套了我的资金户。像基金我都没买过,从哪出来的基金?中国的股市水太深了。”
除弘诚信托外,交易记录提到的天勤证券则早已处于吊销状态。中共证监会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勤证券)监罚字[2005]38号显示,“天勤证券及其下属营业部自2002年起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大股东道勤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数额较大。”当年11月,天勤证券被取消证券业务许可。
而公开资料还显示,国元证券是2007年10月经中共证监会批准,公司收购原天勤证券13家营业部正式新设开业;2007年10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天勤证券目前仍未注销,还在从事证券代理买卖等业务。据阿土伯交易网提供的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另据青岛市工商管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市弘诚信托公司在2007年6月30日前未办理年检。10月29日市工商局对其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弘诚信托和天勤都不存在(吊销)了,还在买卖我的股票!”刘先生气愤地说。
利用客户账号套利
纽约的刘女士向记者证实,她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刘女士原在大陆政法系统做财务工作,曾经炒股多年,后来遇到股灾亏了钱,就想等股票升值就抛出去。等了一二年后,她最终决定退出股市。
“我去卖(股票)的时候,在广发银行打开账户一看,我的账户有60多万!再一看,股票多出来更多,多少个数字我都没数过来。”刘女士就去问前台工作人员,对方说可能工作人员打错号码了。刘女士表示,其实看记录打进去都有一两个月了。
有老股民告诉她,她的资金账户被借用买卖了,内部人员知道哪些股票要升、要跌。刘女士听了不相信,就去找广发银行内部的一个熟人,了解到一般都是内部人员操作的。虽然内部明文规定不准工作人员炒股、不能泄露消息,但实际上做不到。
“他们用客户的账号来买股票,当时转钱进去是不要密码的,他炒完赚了差价就走。或者他们自己有公司,用公司的钱炒股,利用这些空头账户注入资金,去赚这个短平快的钱。”刘女士说。
“工作人员能截住客户资料,比如主管可以查看密码,就利用这个便利和手段。一旦被客户发现了,他就说搞错了。我跟他们讲完后,第二天就转走了,没有了。”她说,“以前只是听说,没有实践过,是因为亏钱退出股市,无意中碰到这个事。”
针对青岛的案例,刘女士认为,“本人粗心,(账户)被人盗用,但巨大的风险还是来自证券公司内部。这个做的比较大,是集体行为。集体行为的话就比较难处理,各部门互相包庇。很可能是公司相当一部分人员,不是一个人做案,跟知道消息的证券人员、金融人士大家合起来炒股。”
她分析认为,这已经是非常老道、专业地利用财务法、公司法的漏洞去作案。有的公司被处罚了,和证券公司合作起来,就是走税漏税套利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通过电脑来操作,只是操作人员是谁?是你本人,还是别人盗用,还是工作人员盗用你的账户来操作的。是可以查到经手人的,只是他查不查,包不包庇,有没有私下黑幕交易。”#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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