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是天地之间,在人生存活动当中,所引起公认设定的天律公理,每个人都应共同遵循的定律道理,有不遵循、违背天理者,天能主持公道,善恶报应分明。
因果~是一个事件和第二个事件之间的关系,第一个事件就是产生因,后一事件被认为是前一事件的结果,所谓因果报应就是讨报、有讨债或报恩。
所以因果报应尚可还,不会债留子孙,是针对有恩或有怨及其共业者讨报或还恩;而天理报应是违背天理法则所产生的冤怨,是没得还,且会债留子孙,报应在子孙身上。
善恶报应分明~作善善报、作恶恶报,作善能积德、作恶必定败德,作善作恶之间,没有功过相抵,不能相互抵销,一定必需要为自己所作所为;是好是坏,付出作恶代价或获得作善功德,依照作善作恶行为的时间流程来报应。
天理报应的情形有多种,但为要者,首推握有刑法裁判权或行政裁罚权的官爷们,这一世给你当职官位,就要你依法秉公仲裁,来为民除害为民申冤,做有益社会民众之事,并不是要你滥用职权,以自由心证来当作借口、不依法律规定做处置,而以自己的意思,或是错认是作功德或是作绩效或是便宜行事或是图利他人,来作出违背法理的判决仲裁或裁罚者;因为是利用国家所付予的公权力来办事,不依公正立场以事证来查明真相,却以私自的心意来扭曲事由,作出违背事实不公的裁量,百姓因无力反抗,仅能被迫承认且接受无理裁判,如此这般就是违背天理,不仅要受到天理的报应外,还必需要背负因受到不公平、不对等的冤及枉之判决或裁罚,所产生的冤、怨、恨气而诅咒的因果报应;暨一些恃着言论自由之名义,为达本身自己所持之目的(不论政治或名声),而散布违背真理的言论,来哗众取宠煽惑群众,亦是有违天理,即所谓的天理难容。
今世既为人,作事就应遵循天理而行,万不可违背,否则今生如没现世报,来世定会受报应或会债留子孙,由子孙来承担现今所作违背公理的报应;真的有因缘果报,这世既然来了就少缺德、多积德,修来世。@#
作者:潘景祥
责任编辑:王愉悦
抢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