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转生的事例,在中国一些古籍中有很多记载。比如有的前生是人,下一生转生成动物,还转生到自己原本家中。《夷坚志》就有一则这样的故事,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宋朝时,筠州新昌县有一户邹姓民家,豢养了一只家犬。这只狗极为温驯,不管主人从哪里回来,它一定摇尾跳跃,欢迎主人回来。
一次,邹家的男主人因为欠租,被抓到狱中,关了十多天才被放回来。邹某回到家时,夜幕已经低垂。由于十多天都没有见到主人,家犬极其高兴,不断地用爪去抓主人,结果抓破了主人的衣服。
邹某认为这不是好兆头,于是对妻子说:“辽山寺正在修建房屋,我想犒劳匠人,杀了这条狗,再加上五斗面粉送给他们吧。”妻子也同意了。
第二天,邹某前往寺中,叫家僮背上一个盒子,一起走到寺门前,看到有一僧人正站在门口。僧人看到他们走来,向前迎接,说道:“不要打开盒子。里面是不是装着狗肉和面粉?”邹某大吃一惊,问僧人是怎么知道的。
僧人说:“这件事说起来实在不忍心,不说吧又辜负他人所托。昨天夜里,梦到施主的父亲说:‘我因为贪婪的原因,一直不能超脱,所以托生为自家的家犬。所以每次见到儿子从外面回来,都会出去相迎。他刚刚从监狱被释放回来,我因为太高兴,无意中抓破了他的衣服,所以儿子和儿媳就宰杀我,作为食物馈赠予人。’
我虽然因此而死,但也有幸脱离了畜身。我前生积攒了一些白银,悄悄地埋在灶外,因担心被人盗取,这一生就常常睡在那上面。劳烦您告诉我的儿子,取出这些银钱,作为佛事的费用,以资冥福。那剩下的银钱也足以使我儿子度过余生。’”
邹某听到这番话,心中悲恸万分,说道:“家犬确实日夜都睡在那上面。”
邹某把狗埋葬之后,回到家挖出银钱,在寺中举办水陆道场,用以超度亡父。@*
参考资料:《夷坚丁志》卷二
作者:宋宝蓝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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